2)第175章 常遇春:长戈所指!杀戮所至!_大明朱棣:爹,你咋没死啊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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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凡是能够开创基业者,无不都是数百年难得一出的雄才。

  而只是说,相对老朱而言,老奴稍逊一筹,或者好几筹。

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洪武时空,醉仙楼。

  主堂内的一众天子储君,一个个在轮流拍完太祖爷的马屁之后,目光又是集中在各个战场,毕竟虽然是分开投影,但是这投影效果依旧是极其之逼真。

  那种身临战场的刺激感,触动着每一个人的心神。

  当然。

  这一次,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主要是集中在常遇春和蓝玉的中路军之上。

  因为按照太祖爷的战略部署,中路军已经提前截断了努尔哈赤的回军之路,努尔哈赤想要回军都城赫图阿拉,就必须与中路军直面一战,绕都绕不过去。

  接着,季伯鹰把万历时空的时间线又往后拨动一个时辰。

  霎时间,每一处战场都是变得光亮了不少。

  一个时辰之后,这会的万历时空已经是到了辰时,天光已然是微亮,晨曦破晓。

  东北的战场上,大雪依旧下着。

  季伯鹰平静坐在太师椅上,看着中路军的投影画面,喝着惜玉刚泡好呈上来的热茶,后世八十八万一斤的老班章。

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中路军所在。

  天寒地冻,鹅毛大雪,飘曳在这片东北之地。

  古勒寨与马儿敦寨之间,是一片被厚厚白雪覆盖的开阔旷野。

  这等辽阔地形,最为适合骑兵冲杀,能将骑兵的战力发挥到淋漓尽致。

  马踏白雪,低头啃着雪底草皮,马嘶之音不绝。

  三千精骑列雁形阵于此。

  此刻在这精骑的最前方,有着两骑独驻。

  靠前的那一骑是一匹通体殷红的大马,甚至于就连身上的鬃毛都是殷红色。

  而跨坐殷红大马上之人,是一个身披黑甲的威武汉子,手持一柄特制的长戈,整个人透着一股冰冷的肃杀之意,似是只要是有这个人在的地方,方圆百丈之内都不应该存在活物。

  当然,在众多演义评书之中,尤其是大明烈英传之类,常遇春是手持一柄通体由混铁精钢铸就,重达上百斤的虎头湛金枪。

  更是与西楚项羽、三国赵云、南宋高宠,并称为四大枪王。

  而实际上,常遇春虽然十八般武器精通,但上战场时最常用的兵器,是戈。

  “姐婿,金军到了。”

  “果然战况之变,都与陛下战前部署,分毫不差。”

  常遇春身侧,跨坐一匹棕色大马,手持马刀的蓝玉望着远方,凝声说道。

  一声姐婿,彰显了二人之间的亲戚关系。

  常遇春之正妻,就是蓝玉的亲姐姐,所以两个人按照辈分来论,蓝玉得叫常遇春一声大姐夫。

  另外。

  常遇春长女嫁给了太子朱标。

  故而,按照辈分来论,朱标其实就是蓝玉的外甥女婿。

  而这,也是原本历史中,为什么蓝玉后期一直看朱棣不顺眼的原因所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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