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80章 老爷子与陈旭_四合院之我总能置身事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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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是太大了,现在的收音机基本个头都不小,见惯了那种小型收音机的陈旭完全不感冒。

  其他的就是手表,闹钟等玩意,这些对陈旭来说也可有可无,他已经有闹钟了,林蝉也有手表,这玩意够用就行了,多了浪费。

  至于其他的,陈旭看着一只钢笔陷入了沉思。

  派克51heirloom。

  陈旭能认识这支笔还是因为他前世他工作单位的老板有一支,整天跟个宝贝一样放在盒子里,有人到他办公室喝茶才会拿出来展示一二,据说到了二十一世纪,这种笔的数量几乎就只剩下个位数了。

  “喜欢这笔?”

  “不,我就看看。”

  陈旭果断拒绝,这玩意价值太高了,就算是现在这个年代,这玩意也不便宜,要知道这玩意刚出现的时候就算是市场价那也高达八十美元。

  这种笔给他这个半文盲简直白瞎了。

  而且,陈旭怀疑老爷子可能不知道这笔的价值,毕竟作为战利品,老爷子多半将其当成一支不错的钢笔了,以至于直接摆到了黑市上。

  但他又不好明说他了解这笔,甚至还知道连笔帽都是金的

  “老爷子,这笔你卖的话是打算卖多少?”

  “十块,怎么了?”

  陈旭心里实锤了,老爷子的确不知道这笔的来历,就算是拿笔盖当金子卖,也不止十块

  陈旭还在思索如何委婉的提醒一下,老爷子已经将笔塞到了他手中了。

  “就这笔吧,我看你找了半天没看上什么东西,也就这笔你看起来挺喜欢的,喜欢笔好啊,年轻人就应该多读书...”

  “这...好吧。”

  陈旭没想出拒绝的理由,最重要的是他没法将这玩意的来历说出口。

  人家随便通过他的人生轨迹就能知道,他根本没有接触到这笔的机会,现在将这笔的信息说出来,简直是在明晃晃的告诉别人他有问题。

  虽然他认出了这笔的来历,但的确没想过自己拥有这支笔。

  毕竟他用笔的时候很少,而且这玩意怎么说呢。

  在钢笔发烧友眼中,的确算得上珍品,但对他而言,真没多少感觉。

  就算他留到二十一世纪,其实也就那么回事。

  以他的外挂,如果他活能到那个时候,也不需要一支笔来衬托自己了。

  再说收藏价值,陈旭要是能混到一支人民代表大会的纪念钢笔,比这玩意的收藏纪念意义高多了。

  但现在笔已经到手了,陈旭也只能收下了。

  “早点回去,你白天采购晚上跑黑市的,就算年轻也得好好休息。”

  陈旭很想吐槽您白天还在什刹海卖鱼竿呢,现在不也在黑市。

  不过这话他没法说出口,老爷子开始赶人了,嫌弃陈旭影响他做生意。

  陈旭无语,虽然老爷子卖的东西不错,但现在这个时候买的人那是真没几个。

  把剩下的黑市逛完,也没看到什么想要的,只能打道回府。

  临走的时候,他还看到傻柱扛着一个巨大的袋子从他旁边路过。

  陈旭感觉这家伙搞不好哪天就猝死了。

  就算是要赚钱也不是这么个赚法,傻柱完全的诠释了什么叫要钱不要命,难道说,这家伙已经穷到这种地步了吗?

  陈旭不知道傻柱有多少家当,但何大清总不至于不给傻柱留一点钱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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