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十三章 詹姆_冰与火之血狼春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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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方向……他不想去想。

  上一次他觉得如此无力的时候还在临冬城,不过那时是带着真诚的羞耻。那时他的右手还不是黄金,他用那只右手在征讨御林兄弟会中建功,并被那个拂晓剑神册封为骑士。便是那样的手也打不赢那个只有十五六岁的杂&种。

  瑟曦总算对了一次,我不该与她较技,若不是想宰掉一个孩子——没有哪个比杂种女儿更合适——给蠢猪国王、临冬城公爵一点颜色,我不会与一个女孩或者杂&种对战,哪怕是报比武大会被击落的仇或者为姐姐出气。战败后,瑟曦对他没有好脸色,说拿剑的该是她,而他则应该负责喂##奶。她兴许没有拿剑,但她手握酒壶或是酒杯的姿态胜过全天下任何一个女人。

  他多次想到那个血狼女。她出剑迅速刁钻,身形极快,力量也够大,每每有独特的攻击方式让他行动受挫,在他得意的剑招之下,往往也能以他不理解的方式逃脱。她有剑客的天赋,在年龄更轻时步战击败赛尔弥爵士足该让我警惕,不过自负的狮子全然认为是老骑士已经太老不堪用。

  我不该鄙视老队长。

  总之,这确实是个足够厉害的剑客,让他心生敬意,他甚至在比武后还向瑟曦提议让小乔娶了她,但他收获的不过是另一巴掌,“你的脑袋进屎了么?”她嘲弄。

  相比嘲讽,提利昂对他的失败倒是宽容多了,“要是我,就该怀疑是否是往日太骄傲,放松了训练。”自那后,他加强了训练,为了提高速度,他反复修习基础剑招,增加出剑速度,同时与多人对战,增加敏捷和反应。现在这一切都没用了,勇士团取走了他的右手。

  想到这,断肢处再次发来隐隐的阵痛,但已不像最初那样深入骨髓了。他垂下金手,放在马背上,马儿吹了个鼻响,像是不满——侍从为这次远征给他准备了两匹马,屁股下的这匹名为光辉,另一匹等待临幸的叫做荣耀,他笑嘻嘻接受了这两个名字,侍从要是没有一点儿幻想,很难在艰苦的战斗中坚持下去。

  他用左手稍微安抚了一下光辉。不满就不满吧,别像我老姐那样撒泼就行。

  光辉是一匹年轻稳健的白色母马,与他的白披风正搭调,由他的侍从为他挑选,“足够听话”,矮个侍从卢告诉他选择的理由。但他明白,侍从实际想说,那匹他爱的强悍战马启动太快并不适合一只手的残废。

  反正这次出征多半不会遇到野战,行吧,就让我们一直这样保持语言上的礼貌,就像伊林佩恩那样。

  离开王领后,景色很快变得不同,原野变得荒僻,原本一座座生机盎然的果林、庄园也变得渺无人烟,所见要么是荒废的田地,要么是残破的房屋、火烧留下的残迹,这里承受了大部分战争的破坏。

  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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