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71章 不辞别_捉刀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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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还跟巴以天学了一手套马杆,长杆一挥,便能套出不听话难以驯化的烈马,或者晚上想袭击骏马的饿狼。

  不知不觉间,已在白牙部落呆了一个多月。这一天,洪辰将这些日子所书写的《藏锋刀》与《天行功》所有见解心得整理装订成书册,交给了雷飞凤,说:“倘若有一天,你遇到了老大老二,他们若没有好武功练,你就代我将这两门武功传给他们。”

  雷飞凤听出洪辰话里另有它意,便问:“老师,你又要走?去哪里?”

  “南方。”洪辰说,“我要去南方,找一个人。以及,我还要找一把刀。”

  “人?找谁?刀?找什么刀?”雷飞凤说,“老师,现在还没到八月十五呐!你别急着走,等到了八月十五,我与你一起走。”

  洪辰摇头道:“这次出门,我路线不定,目标未知,一路上危机难料,你功夫未成,真若遇到什么事情,我未必能分心保护你。何况你一身刀法已算精熟,留在部落里,教其他人耍刀绰绰有余,也算替我帮可汗尽一份力。”接着又将鹰狼令递给雷飞凤:“我这次走,不想引人注意,这枚鹰狼令,你替我还给可汗。至于你干爸干妈,你记得帮我说声,我这次还得借他们一匹马走。”

  雷飞凤知道挽留不住老师,便问:“老师,你什么时候再回来?”

  “那就不清楚了。”洪辰拍了拍雷飞凤的肩膀,道,“但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。白牙部落就像我另外一个家,这里的人都是我的亲人,是我的好朋友。老三,希望我再回来时,你就是一个男子汉,一个勇士,一个英雄了。一定要牢记,我们练武功,要为了保护自己和亲人而战,白牙部落要是遇到危险,你必须挺身而出。”

  “一定,老师!”

  雷飞凤将右拳放到左边胸口,郑重起誓。

  洪辰将早已整理收拾好的行李背上,又取了一副弓箭挎在身上,便悄悄去了毡房后面牵马。这次洪辰并没带走巴以天视若珍宝的雪里飞,而是牵了一匹前几日才刚刚驯服的黑色烈马,因为四只马蹄都是白色的,所以起了个名叫“踏雪”。

  洪辰骑上踏雪,一抖缰绳,从白牙部落飞也似的逃离。相处愈久,愈喜欢这个地方,洪辰真害怕向着白牙可汗与巴以天他们告别的时候,被他们一挽留,就舍不得离开了,才选择不辞而别。

  洪辰此行计划,是从羌州直接南下荒州,再沿着大江走水路东行至青州,再于三州交界处换行旱路,继续一路往南,穿过蛮州,直达南海,去寻找海外的檀杭岛。途中也不必着急赶路,尽可以一边替人保镖做事赚取些花费,一边寻访何处有比较厉害的名刀,倘若觉得某把刀可能是要找的目标,就过去跟人家借一借,不能和从前一样莽撞了,得说点好话,让人家愿意借给自己拿着试试。虽然找到想要的刀的希望不大,但总归得努力一下。

  踏雪是一匹平常赶路不输给雪里飞的骏马,没几日洪辰就驰到了羌州最南能望到苍莽群山的一个市镇,在山那边便是南越国的荒州了。就在市镇上歇息吃饭之时,洪辰从旁人闲谈中,听到了一个震惊消息:白独狼重现羌州,一出现就成功刺杀了他的义父——目前已是反西凉军首领之一的天狼可汗,并借机发动兵变,逼迫大羌王签订协议,将各部统率权上交给了西凉朝廷,草原战争便以这种结果而基本结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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