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十三章_梦幻魔界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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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而是不动声色的趴在地上,仿佛是一只待宰的死狗。他们见我这样,好象觉得很没趣,就起身走开了。

  “蠢货,把脖子洗干净,等比赛的时候自己送上来让我们宰。能成为我们的积分,你一定感到很荣幸吧。哈哈哈……”他走的时候,还不忘挖苦我一番。不过我依旧在盯着他们非常没脾气的笑着,可能他们全都把我当无用的懦夫吧?

  记得老爹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对我说过:“男子汉大丈夫,无论处于什么环境都一定要――[自信而不自卑、自尊而不自傲!]对于不尊重自己的人,你甚至可以用全世界最卑劣最残暴的手段去报复它。”

  当然我老爹丝毫不知道我继承了他的这个光荣传统,因为平日我比我那直肠子老爹温顺百倍,极少树敌,拿小猪的话来说就是:没脾气。可实际上,一旦被我盯上的猎物,我追杀它的耐性也是我老爹的百倍。无论是五年、十年或是一生一世,我都要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!这个个性使我十几年来逐渐养成了一个习惯:当我心脏尖端的肉突然一跳的时候,我便会非常没脾气的笑,如果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,我就会非常有礼貌的询问。当然问它名字并非想请它吃饭,而是想――杀死它!

  目送他们远去后,我这才掏出纸来将浓痰轻轻擦掉,然后歪着嘴冷笑了一声:“哼!不知谁会死得很难看……哎呀!(不小心擦到了伤口)”

  正当我还在胡思乱想时,耳畔的呼叫器突然响了起来,看来义经已经抽完签了。当然,我不会对义经他们说这件不愉快的事情的,因为我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干掉混蛋浮游及其陪衬。

  “铜板吗?告诉你一个好消息,我抽到了上上签。快到南面入口处集合。”上上签?瞧义经兴奋得,当然他抽到上上签就是我抽到了,于是我也兴奋起来。就算遇到天大的屈辱,该乐呵的时候就得乐呵,我就是这样的怪人。不然高兴的是我讨厌的人,想到能让我讨厌的高兴不起来,我就更开心了。于是我就带着一脸血污和伤痛,一瘸一拐的往南天门跳去。旁边的人见我这样,还以为我是白痴呢。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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